威迈斯: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12-05 06: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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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12       证券简称:威迈斯          公告编号:2024-061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4 日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4 年 12 月 4 日
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董事 9 名,实际参与董事
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了梳理,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决定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及制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修
订后的相关制度。
  与会董事对本议案的子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第 1-3 项议案涉及的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
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
名万仁春先生、刘钧先生、冯颖盈女士及杨学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与会董事对本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
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
黄云先生、蒋培登先生及叶晓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
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与会董事对本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
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65)。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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