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 2024-089 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第五
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4年12月4日下午在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祥云道
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份1,582,272,5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894%;通过网络
投票的股东共2,301名,代表股份151,564,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3.4857%。现场出席及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
代理人共2,302名,代表股份151,565,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3.4857%。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董事长耿建明先生主持会议,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为廊坊开发区荣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14,124,07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8.8630%;反对 16,029,01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9245%;弃权 3,684,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212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31,852,39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9936%;反对 16,029,010 股,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0.5756 % ; 弃 权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媛、黄婧雅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
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