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8 证券简称:益生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2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银行专
项贷款资金及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
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回购
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
数量为准,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
内。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11 月 05 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上
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
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50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5%,
最高成交价为 10.94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0.81 元/股,成交总金额
项贷款资金及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 12.00 元
/股(含)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
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
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
体如下: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
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
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
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