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
公司( 以下简称飞南资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
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 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等相关规定,对飞南资源 2025 年度期货套期保值计划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
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公司主要从事有色金属类危险废物处置业务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业务。公司
原材料及产成品均富含各类金属,购销价格在所含金属市场价格的基础上折价确
定。通常,原材料中金属含量低、杂质含量高,折价系数低;通过富集、提炼实
现资源回收后,产成品中金属含量高、杂质含量低,折价系数高。公司资源化产
品盈利空间即为上述金属购销价差,该等购销价差受购销折价系数及金属市场价
格的影响。金属价格受国内外经济政治环境、金融市场情况以及供需结构等变化
的影响,波动幅度较大。为规避金属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实现稳健经营目标,公
司有必要根据生产经营规模、原材料备货周期及生产周期等,对部分存货金属进
行价格风险管理,以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的相对稳定。公司拟在 2025 年度继续开
展金属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预计在 2025 年度投入的保证金余额不超过 40,000 万元。授权期限内任
一时点的交易金额 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
度。
通过期货经纪公司在期货交易所买卖标准化的期货合约,交易品种包括铜、
镍、锡、金、银等与公司生产实际相关的金属期货标准合约,不进行场外交易。
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
使用。
自有及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通过期货套期保值操作可以规避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生产经营风险,保证公
司经营业绩的相对稳定,但同时也可能存在一定风险:
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套期保值损失;
定的资金流动性风险。当市场价格出现巨大变化时,可能因保证金不足、追加不
及时被强平的风险;
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
应风险;
损失的风险;
修改和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原因,从而导致期货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易的风
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织机构设置及职责、授权管理、执行流程和风险处理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在
整个套期保值操作过程中所有业务都将严格按照上述制度执行;
相应人员的职责,并建立了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
场等情况进行综合研判分析,审慎制定具体的套期保值方案。此外,工作小组将
实时关注市场走势、资金头寸等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
场风险、资金风险、操作风险等,及时监测、评估公司敞口风险。当出现市场波
动风险及其他异常风险时,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方案。风控专员、内部审计部门
根据情况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检查或
审计;
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制定并执行严格的止损机制;
险管理及防范意识;
用风险。
三、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由于期货合约与存货结存具体项目无法一一匹配,不适用套期会计。自 2020
年 8 月公司开始使用期货对部分存货进行价格风险管理起,公司根据财政部(
《企
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
《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的套
列报》
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公司将购买的期货合约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已交割的期货合约产品的损益计入当期
投资收益,对于未交割的期货合约产品按公允价值计量并将其损益计入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交易性金融资产及交易性金融负债反映公司期末持有的期货合约公允
价值变动情况。
四、审议程序
《关于 2025 年度期货套期
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保值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5 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额度不超过
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从
事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制定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 2025 年度期货套期
保值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4 年修订)》
《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对公司 2025 年度期货套期保值计划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度期货套期保值计划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吴小萍 赵伟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