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赛电池: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2-04 18:5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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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市
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赛电池”或“上市公司”)向原股东
配售股份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安排人员对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进行了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现将培训
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杨贤、曾展雄
  (三)协办人:刘堃
  (四)培训时间:2024 年 11 月 29 日
  (五)培训地点: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办公区 3 楼培训室,
线下及线上会议培训
  (六)培训人员:曾展雄、杨贤、陈艺仁
  (七)培训对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八)培训内容: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 年修订)》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指引等,
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就上市公司期货和
衍生品交易、财务资助、对外担保、退市、减持等方面进行法规培训和案例分析,
并结合《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24〕10 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
讲解相关政策出台的背景、重点内容措施以及重点制度,同时对相关人员的提问
进行解答和交流。本次培训后,保荐人向上市公司提供了讲义课件的学习资料,
并提请上市公司转发至相关培训对象督促其认真学习培训内容。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人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上市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
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的有关要求,对德赛电池进行了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
  中信证券认为:通过本次培训,德赛电池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
以上管理人员对上市公司最新监管要求有了更全面深刻的认识,加强了对上市公
司期货衍生品交易、财务资助、对外担保事项、退市、减持等方面相关监管规定
的了解。本次持续督导培训整体上提高了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和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对资本市场的理解和规范运作意识,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
的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
  (以下无正文)
  (以下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贤          曾展雄
                  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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