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3650 股票简称:彤程新材 编号:2024-098
债券代码:113621 债券简称:彤程转债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年度预计融资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名称: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彤程新材”或“公司”)、
华奇(中国)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奇化工”)
●被担保人名称:彤程新材、上海彤程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彤程电子”)、
北京科华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微电子”)
●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否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彤程电子提供的担保
金额为人民币 9,000 万元,公司实际为彤程电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08,555 万元;公
司本次为科华微电子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3,000 万元,公司实际为科华微电子提
供的担保余额为 3,000 万元;华奇化工本次为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20,000 万
元,华奇化工实际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82,725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本次担保对象中科华微电子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请投资者注意相
关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2024 年 11 月 15 日,公司与债权
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四支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彤程电子与债权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四支行签订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贷款本金为人民币 9,000 万元,公司实际为彤程电子提供
的担保余额为 108,555 万元。2024 年 11 月 18 日,公司与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海淀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科华微电子与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海淀支行签订的《额度授信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最高本
金限额为人民币 3,000 万元,公司实际为科华微电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3,000 万元。
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
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华奇化工实际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82,725 万元。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预计融资担保额度的
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需要,预计 2024 年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公司
以及子公司相互之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互保金额为 48 亿元(含内保外贷),其
中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为 10,000 万元;为资产负债
率 70%以下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为 470,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2024 年 5 月 16 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彤程新材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1)、
《彤程新材关于 2024 年度预计融资
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6)、
《彤程新材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8)。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 25 层 2501 室
法定代表人:Zhang Ning
注册资本:人民币 59,983.0991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
发;电子专用材料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人体干细胞、
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除外);化工原料及产品(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
除外)、橡塑制品、五金交电产品、机械设备、通讯器材、仪器仪表、电子元件、计
算机软硬件及配件(音像制品除外)、不锈钢材料、阀门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
(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的商品)商务信息咨询、
企业营销策划;化工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自有技术转让,相关的技术咨询和
技术服务;投资咨询;仓储(危险化学品除外)(限分支机构经营)。(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彤程新材的总资产 481,884.36 万元、总负债 213,658.83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 106,884.02 万元)、净资产 268,225.52 万元;2023 年年度彤程新
材的营业收入为 34,949.08 万元、净利润 67,119.39 万元。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彤程新材的总资产 520,393.20 万元、总负债 261,292.31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 124,296.04 万元)、净资产 259,100.89 万元;2024 年三季度彤程
新材的营业收入为 36,760.19 万元、净利润 36,025.00 万元。(未经审计)
与公司关系:本公司
彤程新材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住所:上海市奉贤区北河路 17-1 号 3 幢 1 层 1015 室
法定代表人:张旭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 80,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
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
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彤程电子总资产 166,390.21 万元、总负债 111,738.69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 47,689.53 万元)、净资产 54,651.52 万元;2023 年年度彤程电子
的营业收入为 23,386.50 万元,净利润-1,805.67 万元。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彤程电子的总资产 193,599.45 万元、总负债 120,876.48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 55,215.58 万元)、净资产 72,722.97 万元;2024 年三季度彤程电
子的营业收入为 25,492.83 万元、净利润-2,251.54 万元。(未经审计)
与公司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彤程电子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竺园路 4 号(天竺综合保税区)
法定代表人:董栋
注册资本:4,861.419143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
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科华微电子的总资产 24,799.75 万元、总负债 25,606.65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 22,233.66 万元)、净资产-806.90 万元;2023 年年度科华微电子
的营业收入为 19,797.14 万元、净利润-2,804.13 万元。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科华微电子的总资产 25,315.20 万元、总负债 22,953.63
万元(其中流动负债 19,263.55 万元)、净资产 2,361.57 万元;2024 年三季度科华微电
子的营业收入为 19,919.78 万元、净利润 2,785.36 万元。(未经审计)
与公司关系: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彤程电子持有科华微电子 70.5319%的股份,
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科华微电子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被担保 担保 签署 担保 是否有
担保方 债权人 担保范围 担保期间
方 金额 日期 类型 反担保
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
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
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
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 自本合同生
彤程新 中国建设
上海彤 2024 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 效之日起至 连带
材料集 银行股份
程电子 9,000 年 11 (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 主合同项下 责任
团股份 有限公司 无
材料有 万元 月 15 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 债务履行期 保证
有限公 上海第四
限公司 日 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 限届满之日 担保
司 支行
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 后三年止。
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
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
费、律师费等)
。
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
彤程新 北京科
兴业银行 2024 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 该笔融资项 连带
材料集 华微电
股份有限 3,000 年 11 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 下债务履行 责任
团股份 子材料 无
公司北京 万元 月 18 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 期限届满之 保证
有限公 有限公
海淀支行 日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 日起三年。 担保
司 司
的费用等。
自每笔债权
主债权,以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包括利
合同债务履
华 奇 彤程新 上海浦东 息、罚息和复利)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 中 材料集 发展银行 20,00 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合同而发生 连带
年 11 日起至该债
国)化 团股份 股份有限 0 万 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 责任 无
月 20 权合同约定
工有限 有限公 公司空港 元 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保证
日 的债务履行
公司 司 支行 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
期届满之日
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后三年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和发展规划。本次被担保对象除科华微电子(公司持有其 70.5319%的股权)外,均
为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科华微电子虽然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在
好,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系于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发生,该额度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该额度时认
为,被担保对象是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是
保障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融资的必要条件,且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
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
内子公司,公司能及时监控子公司经营情况,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261,106 万元,均为合并报表
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情况。
特此公告。
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