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房能源: 金房能源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2-04 01: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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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210     证券简称:金房能源    公告编号:2024-056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达等方式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发出。
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其中: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2 人、委托出席的董事 0 人)。董事
宋建彪先生、丁琦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人员列席了会议。
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并形成如下决议:
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本次竞购平江大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紧密契合公司
长远战略规划,加速公司综合能源服务的全面布局与落地,拓展公司
业务领域,提升核心竞争力,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如公
司控股子公司北京金房东长生物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被确认为最终
受让方,交易完成后,平江大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将成为公司二级子
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
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参与竞购平江大唐环保
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
                。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审议通过。
  会议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贵州长久惠晟新能
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
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122 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
前述额度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签署在前述
额度之内担保事项的相关法律文件。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旨在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
要,促使公司及子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被
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
控制范围内,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
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会议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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