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奥电子: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2-04 00:21:17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935             证券简称:天奥电子           公告编号:2024-047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将回购注销预留
部分授予的 5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所对应的限制性股票 130,357 股,占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股份总数的 34%,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3%。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将由 426,652,824 股减少为 426,522,467 股,
注册资本由 426,652,824 元减少至 426,522,467 元(仅考虑目前情况下进行本次回购注销的变
动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
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
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
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申报,具体如下:
人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扫描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
件的扫描件。如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件的扫描件。
为准。
  特此公告。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天奥电子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