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信诺: 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2-03 21:38:42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4-138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3 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3 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 2024 年 12 月 3 日上午 9:15 至 2024
年 12 月 3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投票情况
表股份 575,939,163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2325%。其中:通过
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 2 人,代表股份 427,350,097 股,占上
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594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736 人,代表股
份 148,589,066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37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735 人,代表股份
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议案1、《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4,741,2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20%;
反对 69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00%;弃权
股份总数的 0.08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660,6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2.8944%;反对 69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4.1006%;弃权 506,59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050%。
  此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王祺律师和姜楠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事项为会议通知公告中列明
的事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会议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会决议;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四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维信诺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