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29 证券简称:春风动力 公告编号:2024-067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的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以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址: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
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余杭经济开发区绿洲路 16 号),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和书面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公
司将进行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按照《公司章程》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则对董
事候选人提名的规定,经股东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任职资格审查,董事会
同意选举赖民杰先生、高青女士、倪树祥先生、司维先生、赖国贵先生、赖哲昕
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算。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六名候选人符合《公司法》以及中国证
监会对董事应当具备的任职条件的相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具体的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赖民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2)选举高青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同
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3)选举倪树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4)选举司维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同
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5)选举赖国贵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6)选举赖哲昕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审核,认为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董事的任职
资格要求,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选举。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选举任家华先生、唐国华先
生、张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三名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及中国证
监会对独立董事应当具备的任职条件的相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
格。
具体的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任家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同
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2)选举唐国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同
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3)选举张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结果:同意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审核,认为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独立董事的任
职资格要求,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选举。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修订<公
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及修订后的各项制度全文。
本议案中《公司章程》、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股东、董监高持有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关联交易规则》、《授权管理制度》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
决议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负责办理《公司章程》
变更的相关备案手续。
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予以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