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宝塔实业 公告编号:2024-104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
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
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其中 3 名董事以通讯方式表决,其余
董事以现场方式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
议由董事长杜志学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
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详
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会议同意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
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老厂区房产土地公开挂牌转让
价格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结合首次和二次公开挂牌受让方征集情况,为保证老厂区
房产土地转让的顺利进行,会议同意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对标的
资产公开挂牌转让价格进行调整,标的资产新的公开挂牌转让
底价不低于评估结果的 80%。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为
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的
议案》
公司定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召开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
会。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
七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8)。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为
通过。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