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03 证券简称:海正生材 公告编号:2024-48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8/29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4/8/28~2025/8/27
预计回购金额 2,000 万元~3,000 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526,931 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259%
累计已回购金额 4,992,228.97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7.76 元/股~10.53 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
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00 元/股(含),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
本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2024 年 9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4)、《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36)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
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526,931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202,678,068 股的比例
为 0.25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0.53 元/股,最低价为 7.76 元/股,支付的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4,992,228.97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
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