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企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
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情形的说明
深圳中企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市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提供评估服务。
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人员,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
立案侦查的情形,且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
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因此,本公司及经办人员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的情形。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系《深圳中企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不存在<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
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之签章页)
经办资产评估师:
向绪茨 彭娟
法定代表人:
向绪茨
深圳中企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