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ST合泰 公告编号:2024-077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2024 年 11 月 22 日,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力泰”或“公
司”)及子公司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合力泰”或“子
公司”)分别收到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州中院”或“法
院”)送达的(2024)闽 01 破申 33 号、(2024)闽 01 破申 241 号《民事
裁定书》和《决定书》,福州中院裁定受理福建华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对公
司及子公司的重整申请,同时指定合力泰清算组担任公司及子公司的管理人
(以下简称“管理人”)。
? 管理人将根据有关规定开展公司及子公司重整相关工作,通知公司及子公司
各债权人在 2024 年 12 月 22 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合力泰的债权人在预
重整期间进行的债权申报在重整受理后继续有效,无需另行申报),并参加
债权人会议。
? 法院定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上午 9:30 通过网络平台召开公司第一次债权人
会议,定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上午 10:30 通过网络平台召开江西合力泰第一
次债权人会议。
?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
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有关
规定,现将公司及子公司重整债权申报及召开债权人会议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整阶段的债权申报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查阅相关债权申报
公告。
人申报债权,债权人在申报债权时应书面填写债权申报材料,说明债权数额、有
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合力泰的债权人在预重
整期间进行的债权申报在重整受理后继续有效,无需重复提交纸质版债权申报材
料。
子公司重整之日,即 2024 年 11 月 22 日(不含当日)。
且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同时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
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之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
条件行使权力。公司及子公司的债务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系电话进行咨询,谢绝通过短信及电子邮件等其他方式发送咨询及债权申报相关
材料。
联系人:管理人
联系电话:0591-87591182;0591-87591183
工作日时间:9:30-11:30,14:00-17:00
联系地址/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高新区创业路 8 号万福中心 3 号楼 11 层
邮政编码:350108
二、召开债权人会议通知
福州中院定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上午 9:30 通过网络会议形式在全国破产重
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召开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上午 10:30 通过网络会议形式在全国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开江西
合力泰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的具体安排,管理人将另行通知。
三、风险提示
重整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触发《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
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的风险。如果公司及子公司重整失败而被法院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
第 9.4.18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的风险。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
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4)闽 01 破申 33 号、(2024)闽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