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洛
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玻股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北玻股份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洛阳北
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
普通股(A 股)股票 163,398,692 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9,999,997.52
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金额)人民币 6,320,754.70 元,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493,679,242.82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出具了《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
限 公 司 向 特 定 对 象 发 行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验 资 报 告 》( 编 号 :
XYZH/2024ZZAA3B0076)。募集资金已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
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
书(注册稿)》以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金额
金额
智能钢化装备及节能风机生产基地
建设项目
合计 145,820.25 49,367.92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管理目的
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预计未来一年内剩余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可能出
现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
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增加资金效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
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及期限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适当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
性高的保本型产品,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
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行为。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
后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批准及授权后将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额度范围内行
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
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
议等。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
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等),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关
联关系,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
押。
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
险。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
行审计、核实。
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
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
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行为,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有利于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使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甄清 韩斐冲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