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93 证券简称:华兰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8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
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
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华
一敏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李
论先生、马卫国先生、王兆千先生、刘力先生、侯绪超先生、徐作骏先生以通
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求,并考虑到公司资金的合理配置和利用,同意
公司及子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各类商业票据开立及贴现、项目贷款、银行
保函、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
关银行审批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代表公司及子公司与银
行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全部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
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
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
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该授信额度在申请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核查,董事会同意公司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3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募集资金不超过 95,000 万元、自有资金不超过
合同文件,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上述额
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公司及子公司生
产经营的正常进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召开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
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
三、 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