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77 证券简称:新亚电子 公告编号:2024-080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1 月 2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北白象镇赖宅智能产业园区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53.468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请的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73,121,143 99.8405 248,888 0.1435 27,548 0.016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73,055,839 99.8029 316,452 0.1825 25,288 0.0146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 票 数 占 出 是否当选
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的比
例(%)
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 票 数 占 出 是否当选
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的比
例(%)
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 票 数 占 出 是否当选
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的比
例(%)
为公司第三届监
事会非职工监事
候选人的议案
为公司第三届监
事会非职工监事
候选人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注册资本及修 1,100 88 8
订公司章程的
议案
届董事会独立 5,796 52 8
董事津贴的议
案
兵为公司第三 7,543
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
辉为公司第三 5,443
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
华为公司第三 5,437
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
建为公司第三 5,427
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
淼为公司第三 5,437
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
达为公司第三 5,422
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
华为公司第三 2,414
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晓为公司第三 5,412
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辛为公司第三 5,412
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俊为公司第三 1,004
届监事会非职
工监事候选人
的议案
理为公司第三 5,302
届监事会非职
工监事候选人
的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 1、2 采用非累积投票制,议案 3、4、5 采用累积投票制,且
均对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议案 1 为特别决议,已经获得有
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所有议案均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陈一宏、姚璐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
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