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84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23人调整为118人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及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人数进
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晶华胶
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公告。
单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
的异议。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
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华新材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公告编号:2024-079)。
了《关于<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所有
事 项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本次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员进行调整和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
权。公司监事会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
单的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说明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原确定的激励对象有2名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次认购资
格;有3名激励对象在知悉公司事项后至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前存在买
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基于审慎原则,公司决
定不再将其列入本次激励计划名单。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拟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23人调整为118人,并将前述自愿放弃及不符合认购资格的原激
励对象对应的激励份额分配至首次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因此,本次激励计划拟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总数、首次授予数量及预留数量均不作调整。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数量
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中相关调整事项的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上述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的规定,本次调整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调整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止,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和
首次授予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与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
的情况,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本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
期权的授予日、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行权价格的确定等事项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
已就本次激励计划进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尚需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继续依
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