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98 证券简称:蓝科高新 编号:2024-074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的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能源”)持有甘肃蓝
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被司法划转股份数量
? 截至本公告日,中国能源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 16,614,15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4.6863%,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 根据中国能源与中国浦发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浦发”)
签订的《关于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之表决权委托协议》,中国能
源将其持有的公司表决权委托中国浦发行使。因此,随着中国能源持有的蓝科高
新股份数量降低,中国浦发享有的中国能源所委托行使的表决权数量也相应减少。
? 本次中国能源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划转后,中国浦发仍为公司控股
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仍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导致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司法划转的基本情况
司”或“蓝科高新”)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张家港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以下简
称“张家港法院”)做出裁定:“拍卖被执行人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的蓝科高新(证券代码:601798;证券性质:无限售流通股)7,409,515 股。”
(执行裁定书文号:(2024)苏 0582 执恢 703 号),其中 2024 年 11 月 19 日 10
时至 2024 年 11 月 20 日 10 时拍卖中国能源持有的公司 3,989,515 股股票
了中国能源持有的蓝科高新 3,989,515 股,占蓝科高新总股本的 1.13%
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司法拍卖结果暨被动减持达到 1%且持股比例低于 5%
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编号:2024-073)
近日,公司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查询
得知,中国能源持有的公司 3,989,515 股股份已完成过户,占公司总股本的 1.13%。
二、股份变动情况
中国能源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20,603,66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81%。本
次中国能源持有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划转,被动减持的股份数量为 3,989,515 股,
占蓝科高新总股本的 1.13%。本次司法划转完成后,中国能源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变为 16,614,1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6863%,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仍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上述事项不会对公
司治理、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司之表决权委托协议》,中国能源将其持有的公司表决权委托中国浦发行使。因
此,随着中国能源持有的蓝科高新股份数量降低,中国浦发享有的中国能源所委
托行使的表决权数量也相应减少。
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
证券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