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24-078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召开,会议决定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下午 15:00 召开公司 2024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16 日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16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6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6 日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
会议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
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该列打勾的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栏目可以投
票
非累积投票提
案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和进度及设立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4 年 11 月 3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
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指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件股份公司证券部。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
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委托人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法人股东持股凭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
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
书(附件二)、法人股东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传真或信函需在2024年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联系人:林文平、张雯
电话:010-62662188
传真:010-62662299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紫金数码园3号楼东华合创大厦16层证券部
邮政编码:100190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间为 2024 年 12 月 16 日下午 15:00。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
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若本人无指示,请受托人
全权行使审议、表决、和签署会议文件的股东权利。
同 反 弃
备注
意 对 权
提案编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和进度及设立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的议案》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 打“√”为准,
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3、委托人为个人
的,应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应当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会议结束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