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业: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1-29 18:3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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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4-087
债券代码:110087        债券简称:天业转债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公司监事及全部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
董事长张强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
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提名委员会委员调整为:朱明、魏卉、张强,主任委员为朱明。
   (2)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为:魏卉、朱明、张强,主任委员为魏卉。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调整为:魏卉、朱明、张强,主任委员为魏卉。
   其他委员会的委员不变。
(该项议案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为了规范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存续期业务指南第 3 号——募集资金管理重点关注事项(试
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订《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信用类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信用类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案。(该项议案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为规范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充分履行对投资者的
诚信与勤勉责任,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行政规章、自律规则以及《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新疆天
业股份有限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
度》。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为充分发挥碳资产存量价值,在保障自身发展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在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以大宗协议、挂牌交易等多种转让方式出售结余碳排放配额,累
计出售量不超过 70 万吨(含)。根据目前碳市场交易走势,出售价格 100 元/吨(含
税)左右,如按出售 70 万吨测算,预计交易总金额约 7,000 万元,最终以实际成交的价
格和交易量为准。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以大宗协议、挂
牌交易等多种转让方式出售结余碳排放配额,累计出售量不超过 70 万吨(含),并授
权公司管理层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进行交易。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进行碳排放配额
结余量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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