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授权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想,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行为,厘清治
理主体权责边界,提高经营决策效率,增强发展活力,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授权,指公司董事会在一定条件和
范围内,将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
授予公司董事长、总裁(统称授权对象)行使的行为。
第三条 董事会授权坚持依法合规、权责对等、风险可
控的基本原则,注重决策质量和决策效率相统一,遵循公司
科研生产管理规律,实现规范授权、科学授权、适度授权。
董事会落实授权责任,坚持授权不免责,加强监督检查,不
得将授权等同于放权,并根据实际情况对授权进行动态调整。
第二章 授权范围
第四条 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可以将部分职
权授予董事长、总裁行使。
第五条 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状况、资产负债规模
与资产质量、业务负荷程度、风险控制能力等,科学论证、
合理确定授权决策事项及权限划分标准。对于新业务、非主
营业务、高风险事项,以及在有关巡视、纪检监察、审计等
监督检查中发现突出问题的事项,应当从严授权。
第六条 董事会行使的以下法定职权不可授权,主要包
括: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
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
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裁的提名,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
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
(十三)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
师事务所;
(十四)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裁的工作;
(十五)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或股东
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对职权范围内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委托
理财、对外捐赠等事项可以授权,但应当明确授权额度,确
保授权额度与决策效率相匹配,不得过度授权。
第三章 授权管理
第七条 董事会拟将相关事项授予授权对象行使决策权
的,应当制定授权决策方案,方案应当明确授权目的、授权
对象、权限划分标准、具体事项、授权期限、变更条件等内
容。方案经公司党委前置研究讨论后,由董事会会议审议决
定。
第八条 在特殊情况下,董事会认为需要临时授权的,
应当以董事会决议形式明确授权背景、授权对象、授权事项、
终止期限等具体要求。
第九条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总裁的决策事项按照“三
重一大”决策制度履行相关程序后,董事长应当召开专题会
集体研究讨论,总裁应当召开总裁办公会集体研究讨论。
第十条 授权事项与授权对象或其亲属存在关联关系
的,授权对象应当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决策。
第十一条 遇到特殊情况需对授权事项决策作出重大调
整,或因外部环境出现重大变化不能执行的,授权对象应当
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如确有需要,应当提交董事会再行决策。
第四章 授权监督
第十二条 董事会应当强化授权监督,定期跟踪掌握授
权事项的决策、执行情况,适时组织开展对授权决策事项的
专题监督检查。根据授权对象行使决策权情况,结合公司经
营管理实际、风险控制能力、内外部环境变化等条件,对授
权事项实施动态管理,及时变更授权范围、标准和要求,确
保授权合理、可控、高效。
第十三条 发生以下情况,董事会应当及时进行研判,
必要时可对有关授权进行变更:
(一)授权事项决策质量较差,经营管理水平降低和经
营状况恶化,风险控制能力显著减弱;
(二)授权制度执行情况较差,发生重大越权行为或造
成重大经营风险和损失;
(三)现行授权存在行权障碍,严重影响决策效率;
(四)授权对象发生调整;
(五)董事会认为应当变更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授权期限届满,授权自然终止。董事会可以根
据实际情况以董事会决议方式提前终止授权。授权对象认为
必要时,也可以建议董事会提前收回有关授权。
第五章 授权责任
第十五条 董事会是规范授权管理的责任主体,对授权
事项负有监管责任。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授权对象行权
不当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并对违规行使授权的主要责任
人提出批评、警告等。
第十六条 董事长、总裁应当本着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的
原则,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作出决定,忠实勤勉履职,坚决杜
绝越权行事,每半年向董事会书面报告行使授权决策情况。
第十七条 董事会秘书协助董事会开展授权管理工作,
负责拟定授权决策方案,组织跟踪董事会授权的行使情况,
筹备授权事项的监督检查,列席有关会议。董事会秘书处是
董事会授权管理工作的归口部门,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提
供专业支持和服务。
第十八条 授权决策事项出现重大问题,董事会作为授
权主体的责任不予免除。董事会在授权管理中有下列行为,
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一)超越董事会职权范围授权;
(二)在不适宜的授权条件下授权;
(三)对不具备承接能力和资格的主体进行授权;
(四)未对授权事项进行跟踪、检查、评估、调整,未
能及时发现、纠正授权对象不当行权行为,致使产生严重损
失或损失进一步扩大;
(五)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追责
情形。
第十九条 授权对象有下列行为,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
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一)在其授权范围内作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
司章程》的决定;
(二)未行使或者未正确行使授权导致决策失误;
(三)超越其授权范围作出决策;
(四)未能及时发现、纠正授权事项执行过程中的重大
问题;
(五)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追责
情形。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规定与法律法规、上级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时,从其规定。本规定未尽授权事项,
以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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