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证券代码:688776 证券简称:国光电气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目 录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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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
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
制定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
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
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
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
会议登记应当终止,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
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提前在股东大会签到处进行登记,会
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经会
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
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
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
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
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
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
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
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
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理人参加计票和监票。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理人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
监票。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
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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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不要随意走动,
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震动状态。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
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四、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公司不向参加
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平等对
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4 年
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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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2 月 6 日至 2024 年 12 月 6 日;
(3)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
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
二、会议议程:
的表决权数量;
序号 议案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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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从实
际经营情况出发,结合公司盈利情况与现金流情况,综合考虑未来战略发展规划
与持续性日常经营所需,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
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的净利润比例为 46.32%。
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
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八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前
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现提交公司 2024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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