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10 证券简称:瑞丰新材 公告编号:2024-089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通知于2024年11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1月29日以现场会议
结合通讯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勇先生召集并主持,
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新乡市瑞丰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进行正常生产经
营活动的客观需要,符合公司利益。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
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
影响,对公司独立性亦不会造成影响。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1-10月日常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该事项审议和决
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