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4-111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
司股份 4,069,8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16%,回购成交
的最高价为 10.02 元/股,最低价为 9.92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
币 40,625,311.87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利用国家对上市公司回
购股票的支持政策,增强投资者的投资信心,促进公司健康、稳定、
可持续发展,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
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4.36
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
币 100,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105)。
二、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
份情况公告如下:
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4,069,8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比例为 0.1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0.02 元/股,最低价为 9.92 元
/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40,625,311.87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
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
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