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国化工: 关于控股股东的股东提前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1-28 17:4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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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470    股票简称:六国化工      公告编号:2024-057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股东提前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化集团”)
《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的告知函》,鉴于
安徽创谷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创谷”)与安徽鹤源股权投资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鹤源”)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将于 2024 年
  一、《一致行动协议》签署情况概述
公司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在安徽鹤源成为铜化集团股东之日起
生效(经查,工商登记显示,2020 年 12 月 21 日正式登记为铜化集团股东)。
期限届满前双方应就期限是否延长进行协商并另行签署协议约定,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的提
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鉴于《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即将届
满,经友好协商,双方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提前续签了《一致行动协议》。
  二、《一致行动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安徽鹤源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安徽创谷新材料有限公司
      甲方为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铜化集团”)股东,截至目
    前持有铜化集团 23.0683%股权;乙方为铜化集团股东,截至目前持有铜化
    集团 32.3404%股权。现双方经友好协商,作为铜化集团股东双方保持一致
    行动达成本协议。
      (一)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行使所持铜化集团全部股权上所对应
    的表决权、提名权和提案权等股东权利时保持一致意见,采取一致行动,
    包括在行使提议召开股东会、向股东会提出提案、提出董事和/或监事候选
    人、在股东会上投票表决、对由股东进行讨论决议的其他事项进行表决等
    股东权利上保持一致行动。
      (二)双方在行使股东权利时先进行沟通协商,形成一致意见,并按
    照一致意见行使股东权利。如经协商无法形成一致意见,则按照各方持股
    比例多数决定的原则做出一致行动的意见。
      (三)一致行动有效期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4 年,期限届满前双方应
    就期限是否延长进行协商并另行签署协议约定。
      (四)本协议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签署成立,自 2024 年 12 月 20 日
    起生效。如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不再持有铜化集团股权,则本协议自动终
    止。
      (五)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守
    约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因履行本协议所引起的一切争议,若协商解决不成,
    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三、关于铜化集团股权结构
      截止本公告日,铜化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185,526.33    100.00
        四、关于铜化集团实际控制人的认定
        (一)关于铜化集团控股股东的认定
        根据铜化集团上述股权结构情况,铜陵市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对铜化集团持股 37.2602%,为铜化集团第一大股东。但根据铜化集团
    第二大股东安徽创谷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安徽创谷”)及第三大股东
    安徽鹤源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安徽鹤源”)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认为,安徽创谷为铜化集团控股股东。
        (二)铜化集团控股股东安徽创谷股权结构
        根据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安徽创谷的股权结构如
    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万元)      (%)
                  合计               16,700   100.00
        (三) 安徽创谷股权控制关系图
 (三)铜化集团实际控制人的认定
 经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核查,认为,安徽创谷受铜陵中安基金实际控
制,铜陵中安基金受创谷资本实际控制,创谷资本受鼎旭信息实际控制,
但鼎旭信息无实际控制人,据此,铜化集团控股股东安徽创谷无最终实际
控制人,故铜化集团无实际控制人。
  五、本次签署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续签的《一致行动协议》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鉴于
铜化集团为六国化工控股股东,而铜化集团无实际控制人,故本公司安徽
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仍为无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日常经营管
理产生不利影响或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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