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姿股份: 朗姿股份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1-27 23:11:59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6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为:将已注册未发行的中期票据期限由“不超过3年(含3年)”调整为“不超过5年
(含5年)”。除上述调整外,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中期票据发
行的基本方案的其他内容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相关事项保持不变。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27日下午14:00时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9:15至15:00。
  (2)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27号大郊亭南街3号院1号楼(朗姿
大厦)16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申东日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86 人,代表股份 244,877,063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 总数的 55.3463% 。其中 :通过 现场投 票的 股东 2 人,代 表股份
人,代表股份 3,428,8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5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84 人,代表股份 3,428,865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5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84 人,代
表股份 3,428,8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50%。
议,出席、列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
了如下议案:
   《关于调整中期票据发行期限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4,456,3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82%;
反对 25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8%;弃权
总数的 0.06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08,1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588%。
   表决结果:通过。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大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
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朗姿股份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