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宇人: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1-27 22: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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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88573     证券简称:信宇人         公告编号:2024-074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11/14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4/11/12~2025/2/11
预计回购金额       2,500 万元~5,000 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6 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 0.0614%

累计已回购金额      115.44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19.23 元/股~19.25 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及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提供的银行专项贷款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
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不
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4.93 元/股
(含),回购后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12 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则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2024 年 11 月 19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深圳
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
书》(公告编号:2024-072)。
二、 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首次回购股份 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97,754,388 股的比例为 0.0614%,回购成交
的最高价为 19.25 元/股,最低价为 19.23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
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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