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洲管道: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1-27 22:0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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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43               证券简称:金洲管道                公告编号:2024-039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用于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7.93元/股(含
),按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2,610,340股
至25,220,680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为2.42%至4.85%,具体回购股份
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或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27)、《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2)等相关公告。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
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股份1,900,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7%,最高成交价为6.23元/股,最
低成交价为6.01元/股,成交均价为6.10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1,598,394.00元(
不含交易费用等)。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相关
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
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
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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