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公告编号:2024-058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1 月 2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49.814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延永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
表决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总监崔美芝女士、副总经理胡忠林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240,774,453 99.6716 676,500 0.2800 116,800 0.0484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华会计师事务
所 为 公 司 2024
年度年审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议案无特别决议事项,均为普通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葛涛、陈雨舟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合
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