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
规定,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履历和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发表书面审核
意见如下:
经审阅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栋先生
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王栋先生具备担任相应
职务的相关专业知识、经验和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
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因此,
我们同意提名王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
议审议。
甘肃省敦煌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