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04 证券简称:博汇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5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1 月 2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铃兰路 8 号院 1 号楼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普通股股东人数 3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4,865,80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36.4270
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80,088,000 股,其中公司回购账户的股
份数量为 525,700 股,该等回购账户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79,562,300 股。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孙传明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28,954,125 99.9033 28,024 0.0967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票 比例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 数 (%)
《关于变更
所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李冬梅、张阳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