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锂电: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1-27 00: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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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53       证券简称:华盛锂电        公告编号:2024-069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24.21 元/股。
?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23.91 元/股。
?   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2024 年 12 月 4 日(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除权除
    息日)。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和/或自筹资金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不高于人
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高于 24.21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
份 有 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
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3.0 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实施权益分
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
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
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次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 2024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实施
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12 月 3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4 年 12 月 4 日,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盛锂
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编号:2024-068)。
    根据公司《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4-058)
                       ,如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
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
整。
   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方式
    因实施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
民币 24.21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23.91 元/股(含),具体调整计算公
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现金红利)+配
(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现金红利指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
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159,500,000 股,
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 1,791,655 股后,本次
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 157,708,345 股。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
总股本=(159,500,000-1,791,655)×0.3÷159,500,000≈0.2966 元/股
   虚拟分派的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转比
例)÷总股本=(159,500,000-1,791,655)×0÷159,500,000=0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4.21-0.2966)+0÷(1+0)=23.9134
元/股≈23.91 元/股(含,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国内公
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4-058)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以调整后的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计算,本次回购股份总数约为 1,672,940 股至 2,091,175 股,约占公司本
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总股本的 1.05%至 1.3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金额以
回购期届满时或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及金额为准。
   四、其他事项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
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
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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