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宏图: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1-27 00: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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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航天
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航天宏图”)的保荐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航天宏图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2755 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 1,008.80 万张,每
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00,880.00 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742.58 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致同验字(2022)
第 110C000749 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按照规定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实
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辽宁航天宏图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航天宏图机器人科
技有限公司、芜湖航天宏图智能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
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合计            152,251.02        100,880.00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1 日披
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
  三、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 45,000.00 万元(含 45,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3-
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1 月 26 日
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2024-064)。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
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5,000.00 万元(含 45,000.00 万元)的可转
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业务的全国性开
拓和研发项目费用支出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
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的审批程序
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
情况下,将不超过 45,0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
求。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
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本次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规定,并通过了董
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航天宏图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
关规定。国信证券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巫雪薇       赵晓凤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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