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锂电: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1-27 00: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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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盛锂电”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对华盛锂电 2024 年前三季度差异化分红
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发表本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差异化分红的原因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资金
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
不超过人民币 50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之日起 12 个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计划。
  截至 2024 年 4 月 8 日,公司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已累计回购股份 1,148,232
股,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和/或自
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本次回购
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
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4.21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
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
励计划。
   截至 2024 年 11 月 13 日,本次已回购 643,423 股,合计前次回购,公司回
购账户中已累计回购 1,791,655 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
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
   基于以上情况,造成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数与应分配股
数存在差异,需进行差异化分红。
     二、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前三季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
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 元(含
税),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
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截至 2024 年 11 月 13 日,公司总股本 159,500,000 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
的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 1,791,655 股后,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
数为 157,708,345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三、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计算依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五号——权益分派》等相关规定,公司拟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息)参考价
格: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
仅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
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
股本=(159,500,000-1,791,655)×0.3÷159,500,000≈0.2966 元/股。
   以 2024 年 11 月 13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24.83 元测算。
   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
                    (24.83-0.2966)÷(1+0)=24.5334
元/股。
   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
                    (24.83-0.30)÷(1+0)=24.53 元/
股。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虚拟
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
=|24.53-24.5334|÷24.53≈0.01%,小于 1%。
   根据计算结果,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小于
   华盛锂电承诺:在提交差异化分红送转特殊除权除息处理业务申请至权益分
派实施股权登记日(含)期间,公司不实施可能导致股本总额、证券类别、回购
账户内股份数量等发生变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股份回购、股份注销、股权再
融资、限售股解禁上市、股份性质变更、股权激励股份的登记等。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公司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蔡福祥       李   骏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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