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矿业: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已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1-26 23:10:0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4-123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已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分别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2024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已回购股份用途变更为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合计 23,271,626 股已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
更,由“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2024 年 11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4-107、110、及 122 号公告。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鉴于部分已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
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
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
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
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海南矿业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