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星股份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03115 证券简称:海星股份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海星股份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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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会议须知如下:
一、 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下同)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
场。
二、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
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
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三、 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要认真履行法定
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会议的正常程序。如股东欲在本次
股东大会上发言,可在签到时先向会议会务组登记。会上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
东发言。股东的发言或提问应当简明扼要,每次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 3 分钟,
每位股东发言不超过两次,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超出议题范围,欲了
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对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
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
有权拒绝回答。
四、 股东发言的总时间原则上控制在 30 分钟内。有两名以上股东同时要
求发言时,主持人将按照所持股数由多到少的顺序安排发言。
五、 股东不得无故中断会议议程要求发言。在议案审议过程中,股东要求
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须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始得发言或提出问题。
在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得进行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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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为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在就股东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现场
表决。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
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该项表决为弃权。
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表决表,填毕由会议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七、 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
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
告有关部门查处。本次股东大会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八、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九、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形
成的决议将在会议结束后以公告形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
十、 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
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
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十一、 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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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11 日 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1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三、召集人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现场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介绍现场出席人员到会情况
(三)主持人宣读会议须知
(四)主持人提名并选举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全体与会股东举手表
决确定
(五)宣读议案
(六)与会股东对议案进行讨论审议,回答提问
(七)现场投票表决
(八)主持人宣布暂时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会议主持人宣布复会,宣布表决结果,宣读会议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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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项目建设、
日常生产经营及流动资金等的资金需求,确保公司及子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
展,公司及子公司拟在审议通过的综合授信额度基础上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
信额度 50,000.00 万元,即由原授信额度 140,000.00 万元增加至 190,000.00 万元
(含本数),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实
际需要增加授信银行的范围,调整各银行之间授信额度的分配,调剂公司及子
公司之间的用信额度等。本次增加授信额度期限自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通过之日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
司审核批准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与授信、借款、
抵押、担保、开户、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公司管
理层根据经营及资金需求情况使用上述授信额度。
具体内容请参阅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已经 2024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表
决。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