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美控股: 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1-25 22:5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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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67      证券简称:联美控股        公告编号:2024-057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分别
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2024 年 11 月 25 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已于 2022 年 1 月 6 日完成回
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25,279,012 股,此部分回购股份用途,由原
来的“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
少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2,288,119,475 股变
更为 2,262,840,463 股,注册资本将由 2,288,119,475 元变更为
券 报 》 、 《 证 券 时 报 》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如
下:凡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45 天内,凭有效债
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本公司提供相应担
保。债权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本次减少注册资本事
项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
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
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
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
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
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公司证券部。
  特此公告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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