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恩汽电: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1-25 18: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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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
                        “保荐人”、
                             “保荐机构”)
作为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恩汽电”、“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豪恩汽电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026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00 万股,每
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为人民币 39.78 元/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天运2023验字第
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计划投资总额
                                                额
          司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
            合   计                 40,166.00     40,166.00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3,650.92 万元,扣除前
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公司超募资金为人民币 43,484.92 万元。
   三、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召开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
金 12,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7.60%,该次超募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四、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1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29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
   除进行现金管理外,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均存储于公司
募集资金专户。
   五、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
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发展需求及财务情况,拟
使用超募资金 12,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7.60%。公司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
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
总额的 30%,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超募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
实施。
  六、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 12,000 万元的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经营活动。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盈
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说明和承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对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承诺如下:
资金总额的 30%;
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八、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2,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
超募资金总额的 27.60%,主要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
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2,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九、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豪恩汽电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该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豪恩汽电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
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不会
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豪恩汽电本次使用 12,000 万元超募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付爱春     朱锦峰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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