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0 证券简称:中密控股 公告编号:2024-068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公
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在内部公示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
励对象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并于2024年11月12日在公司OA系统发布《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公示》。
(1) 公示内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2)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21日,公示期10天
(3) 公示方式:通过公司OA系统公示
(4) 反馈方式:在公示期内,公司员工可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联系监
事会,如有任何意见或异议,员工需实名提交书面反馈。
(5) 公示结果: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拟激励对象的举报,但
个别员工表达了希望成为拟激励对象的诉求,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就相关问题进行
了解释说明。除上述情况外,没有其他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
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相关信息。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本次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
起重大误解之处。
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核心骨干员工,均为与公司(含子公司)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的在职员工,不包括
公司外部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
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包括外籍员工。
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含高级管理人员,分别为公司副总经理王泽平先生、
董事会秘书沈小华先生、财务总监刘小强先生。前述三位高级管理人员分别在公
司产品创新与技术研发、国际业务、财务管理等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属于公司
核心人员,不存在不能成为拟激励对象的情况。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属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
计划拟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