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人”)作为港迪
技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和持续督导机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对港迪技术相关人员进行了2024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现将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培训时间:2024年11月19日
(二)培训地点:港迪技术会议室
(三)培训方式:现场授课
(四)培训人员:保荐代表人凤伟俊、张妍
(五)培训对象: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中层
以上管理人员等
(六)培训内容:本次培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主要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条款进行了讲
解和剖析,介绍了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整体要求、大股东和董监高行为规范、
承诺履行和股份减持、募集资金使用等重点事项。培训过程中,中泰证券培训人员解
答了公司培训人员咨询的问题。
二、公司配合情况和培训效果
对于本次培训,公司及培训对象认真对待,积极参与、配合,培训工作有序进
行并顺利完成。通过本次培训,培训对象对最新的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有了更
深刻的认识,合规意识进一步加强,对于作为上市公司重要人员在公司规范运
作等方面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也有了更加准确和深层次的了解。本次培训有利于港迪
技术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凤伟俊 张妍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