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特材: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1-24 19:2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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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86        证券简称:广大特材   公告编号:2024-054
转债代码:118023        转债简称:广大转债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大特材”或“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
称“本次会议”),董事长徐卫明先生在会议上就紧急召开本次会议的情况进行了
说明,公司全体董事均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要求。会议应出席董事
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有关法律法规及《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为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
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
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
实施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并经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为进一步建立、健全
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员工的
积极性,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核心竞争力,一致同意实施 2024 年员工持股
计划,并制定《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关联董事徐卫明先生、缪利惠女士、徐晓辉先生回避表决,因无关联董事人
数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张
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张家港广大特材
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为规范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制定了《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并经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为保证公司 2024 年
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规范运行,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一致同意公司拟定《张家港广大特
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关联董事徐卫明先生、缪利惠女士、徐晓辉先生回避表决,因无关联董事人
数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张
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4)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5)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
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
应调整;
  (6)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涉证券、资金账户相关手续以及购
买的股票的锁定、解锁以及分配的全部事宜;
  (7)授权董事会变更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8)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9)授权董事会可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
咨询等服务;
  (10)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资事
宜作出决定;
  (11)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做出解释;
  (1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
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
内有效。
  关联董事徐卫明先生、缪利惠女士、徐晓辉先生回避表决,因无关联董事人
数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
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6)。
  特此公告。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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