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应龙: 马应龙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1-22 18: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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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
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
  、《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订本须知。
  一、董事会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
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
  二、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股东发言应举手示意,并按照会议的安排进行。
  四、会议进行中接受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发言或提问。股东每次
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3 分钟。
  五、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
言,股东提问和发言不得超出本次会议议案范围。股东违反上述规定的,
大会主持人有权加以制止或拒绝。
  六、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任何人员不得摄像、录音、拍照。如有
违反,大会组织方有权加以制止。
一、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2 日下午 15:15
二、会议地点:武汉市武昌南湖周家湾 100 号公司会议室
三、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主 持 人:董事长陈平
五、会议议案:
议案二:《关于选举梅之南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7
议案三:《关于选举殷宪力先生为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9
序号                    内   容
     主持人介绍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
 一   其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宣布会议开始。
 二   审议下列三项议案
(一) 审议《关于选举贾蕾女士为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二) 审议《关于选举梅之南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 审议《关于选举殷宪力先生为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三   推举会议监票人,参与计票与监票
 四   会议中场休息
 五   宣布表决结果
 六   见证律师宣读见证意见
 七   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审议《关于选举贾蕾女士为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
会近日收到董事黄其龙先生的辞职报告,黄其龙先生因退休原因,辞去
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
黄其龙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黄其龙先生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
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
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提名贾蕾女士为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简历附
后),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止。贾蕾女士经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董事后,将同步担任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附:简历
  贾蕾女士,1971 年生,本科。现任武汉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副总经济师、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外董服务部)部长。曾任武
汉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监察室副主任、办公室副主任、资产管理部经
理、营运管理部部长,武汉东湖创新科技投资公司党总支书记、副总经
理,东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副总经理,武汉国创资本投
资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副总经理、工会主席,武汉商贸集团有限公
司产业协同部部长等。
  截至目前,贾蕾女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所规定
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
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
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贾蕾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除
在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武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的相关关联方任职外,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 5%
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议案二:
审议《关于选举梅之南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
会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张勇慧先生的辞职报告,张勇慧先生因工作变动,
辞去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创新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张勇慧
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张勇慧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
数不足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辞职报告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辞职报告生效前,张勇慧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提名梅之南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简历附后)
     ,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
届满之日止。梅之南先生经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后,将同
步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
会委员职务。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附:简历
  梅之南先生,1970 年生,教授,博士生导师,美国 Washington
University in St.Louis 访问学者,首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负责
人、国家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国家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国
家民委领军人才、国家药典委员会委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药资源学
重点学科带头人等。现任华中农业大学植物科学技术学院二级教授,主
要从事中药资源与创新药物开发研究。近年来承担了包括国家重点研
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内的省部级项目
期刊上发表论文 300 余篇,获得新药证书和生产批文三十余项,出版
《湖北道地与特色药材》
          、《十大楚药》等著作 10 余部,获得包括国家
教育部科技进步一等奖、湖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在内的省部级奖项近
   截至目前,梅之南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所规
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
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
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梅之南先生未持
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
不存在关联关系。
议案三:
审议《关于选举殷宪力先生为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
会近日收到监事叶奇先生的辞职报告,叶奇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
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辞职后叶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叶
奇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辞职报告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
后生效。辞职报告生效前,叶奇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等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经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提名殷宪
力先生为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附:简历
  殷宪力先生,1990 年生,硕士。现任武汉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主任。曾任中交二航局建筑工程有限
公司行政办公室行政助理、纪检监察室主任助理、纪委办公室副主任、
监察审计部副经理,武汉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高级主管,
武汉商贸集团有限公司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高级主管、综合室副主
任等。
  截至目前,殷宪力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所规
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
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
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殷宪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
票,除在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武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
公司的相关关联方任职外,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
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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