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洋新材: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1-22 17:55:39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天洋新材          公告编号:2024-080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上午 10 时 00 分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董事李铁山先生因工作原因委托董事耿
文亮先生代为出席投票)。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
董事长李哲龙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天洋新材(上
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 2020 年度非
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和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
效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本次使用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
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
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
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 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调整 2022 年度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
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 名同意,占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特此决议。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天洋新材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