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2024〕10698 号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业绩亏损及收到
河南证监局警示函的关注公告
受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
司”,2024 年 6 月更为现名,以下简称“公司”)委托,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联合资信”)对公司及其发行的相关债项进行了信用评级。除评级委托关系外,联合资信、评级
人员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影响评级行为独立、客观、公正的关联关系。
根据联合资信于 2024 年 5 月 22 出具的《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跟
踪评级报告》,公司个体信用等级为 aa-,考虑到公司在税收优惠、政府补助和业务协同方面获得
的外部支持,外部支持提升 1 个子级,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公司委托
联合资信评级的相关债项评级结果详见下表,评级有效期为相关债项存续期。
表1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委托联合资信进行信用评级的存续期内公开发行债券情况(单位:亿元)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 上次主体评级结果 上次债项评级结果 上次评级时间 债券余额 兑付日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联合资信整理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发布的《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河南证
监局警示函的公告》称,近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河南证监局”)
下发的《关于对设研院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常兴文、汤意、林明、王国锋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
决定》(〔2024〕83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警示函》内容包括公司存在收入成本
核算不准确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等违规行为。公司董事长常兴文、总经理汤
意、财务总监林明、董事会秘书王国锋对上述事项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五十二条规定,河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
常兴文、汤意、林明、王国锋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针
对上述事项,公司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将组织和督促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梳理、健全并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加强信息披露管
理,持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及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同时,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披露《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三季
度报告》,2024 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总收入 9.64 亿元,利润总额为-1.58 亿元,净利润为-1.49
亿元。
针对上述事项,联合资信已与公司取得联系并了解相关情况,2024 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同
比下降主要系项目进展周期延长所致,加之营业总收入降幅超过营业成本降幅以及发生信用减值损
失,共同导致 2024 年前三季度亏损。联合资信将继续与公司保持联系,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盈利
水平以及偿债能力等方面的变化保持关注,及时揭示公司主体及其相关存续债券信用水平变化情
况。
综合评估,联合资信决定维持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维持“设研转债”的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特此公告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