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24 证券简称:盛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91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事由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
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
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由于公司终止
实施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77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日、2024 年 11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终止实施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注销股票期权的公
告》
(公告编号:2024-081)、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4-082)、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4-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49,462,500 股减少至 149,074,060 股。
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149,462,500 元减少至 149,074,060 元。最终的股本变动情况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的数据为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后办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上述变更
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此通知公司债权人。公司债权人
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
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
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
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
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
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可采取现场、信函和电子邮件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公司,请在信函封面或电子邮件标题中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信函方式申报
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邮箱收到
电子邮件日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盛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