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80 证券简称:中央商场 公告编号:2024-052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1 月 2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建邺区雨润路 10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15.740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祝珺先生主持,采取记名投票
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会议议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部
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大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议;
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73,235,922 97.5412 3,295,000 1.8552 1,071,892 0.6036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计 2025 年度
对外担保额
度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为特别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祝静,张秋子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股东大会
规则》《监管指引第 1 号》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