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30 证券简称:神马电力 公告编号:2024-136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1 月 2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南通市苏通科技产业园海维路 66 号行政中心
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董事金玲女士主
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方式符
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Peter Paul Maritz 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8,430,058 98.1728 126,200 1.4696 30,700 0.3576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363,091,858 99.9545 131,500 0.0362 33,600 0.0093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于新增
交易预计
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的议案均获得通过。议案 2 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股东
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彭文文、麦琪
综上所述,信达律师在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集人资格、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
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