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威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6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 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24 年 11 月 20 日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4 年 11 月 20 日的
交易时间, 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项目集中生产配套综合楼601-6666
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决议
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442 名,代表有效表决
权的股份数为 42,068,3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3570%。
(1)现场投票情况: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投票的股东 1 名,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0,087,9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399%。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 441 名,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为 1,980,3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171%。
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441 名,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数 1,980,3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为 0.8171%。其中:通
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0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44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41,819,445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27,51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03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731,5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4336%;反对 121,35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277%;弃权 127,51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 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387%。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决议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
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