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照明: 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暨获得增持资金贷款支持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11-20 09: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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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 股) 粤照明 B(B 股)
         股票代码:0 0 0 5 4 1 (A 股) 2 0 0 5 4 1 (B 股)
                  公告编号:2024-072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 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暨
         获得增持资金贷款支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
一致行动人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集团”)
发来的《关于增持佛山照明股份的告知函》,电子集团拟增持公司 A
股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增持计划主体为电子集团。截止本公告之日,电子集团直接
持有公司 132,194,24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8.54%。公司控股股
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电子集团、香港华晟控
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华晟”)、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计
持有公司 484,842,271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1.30%。
  增持主体在本公告披露日前十二个月内披露过增持计划,详见公
司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
动人增持公司股份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
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
告》。
  增持主体在本公告披露日前六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1 -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价值的认可。
  公司 A 股。
  电子集团本次拟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600 万元,不超过
人民币 7,200 万元,且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0.8%。如果因股票价格波
动导致增持金额超过 7200 万元,但增持比例未到公司总股本的 0.8%
的,电子集团将不再增持。
  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电子集团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
动情况及二级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自公告披露日起 6 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
牌,增持计划将在公司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合法方式进行增持。
  增持主体自有资金及增持专项贷款资金,其中自有资金占比不低
于 30%,增持专项贷款金额占比不超过 70%。
  本次增持不基于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不符合相关身份时继续实施
本增持计划。
  电子集团承诺,将在增持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在增持
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
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三、与金融机构签订增持贷款协议情况
                 - 2 -
  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
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
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广州分行”)签订了《中国光大银行股票回
购/增持贷款承诺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为电子集团的股票增持事
项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贷款额度,贷款期限不超过 1 年
(最终以监管发布的最新实施细则为准)。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市场情况变化等因素,导
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
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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